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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探索农村建设用地使用管理改革
发布时间:2018-07-19 10:07  来源:  [ ]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确权颁证。积极开展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农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将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登记成果统一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制定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办法,推进农村宅基地、农房统一调查登记发证工作,保障农民财产权。二是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进一步深化研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政策,在不突破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扩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完善集体建设用地的产权制度,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增收渠道,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财产权益。三是探索宅基地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发挥宅基地使用权效益,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对农民自愿退出的宅基地进行货币补偿,鼓励其进城入镇居住。(李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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