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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
发布时间:2018-07-18 08:07  来源:  [ ]

    近日,徐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市委书记周铁根强调:要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结合徐州实际,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各地通过土地整治和复垦增加耕地面积,为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和生态建设拓展空间;要把土地整治作为有力抓手,推进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耕地开发、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工作,不断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为推进乡村振兴、带动农村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通过落实耕地补偿激励举措,更好地调动各方面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徐州市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明确了耕地保护补偿范围、标准和激励对象、绩效评价内容以及激励标准,耕地保护补偿激励资金来源为市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开发部分等。按照各镇(街道)年度各类土地整治项目经验收确认的新增耕地面积给予500元/亩的补助;对承担主城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牌管护责任的农户或单位按年度发放管护费用;采取绩效评价方式,每年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和对市级耕地占补平衡做出重大贡献的2个县(市、区)、10个镇(街)、20个村级经济组织,给予通报表扬或资金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个乡镇100万元,每个村20万元。耕地保有量任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耕地占补平衡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没有完成的、被国家省市约谈、存在重大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事实、造成恶劣影响的乡镇不具备激励资格。 (黄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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