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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督察组到我省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督察
发布时间:2018-07-05 17:07  来源:  [ ]

    根据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7月2日至4日,督察组对武进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开展了实地督察。督察组查阅了改革试点相关制度文件和工作资料,听取了工作汇报,实地调研了遥观镇、嘉泽镇、湟里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村土地利用规划、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自建区建设、土地精细化综合整治等现场,并反馈了有关意见。 厅长刘聪、副厅长吴震强、副巡视员倪红升,常州市副市长、武进区委书记史志军参加活动。
    督察组充分肯定了我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认为我省有力夯实了农村土地管理工作基础,探索形成了一套保障改革顺利推进的配套机制,实现了农村集体土地的“还权赋能”,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同时,在规划引导管控、强化实施主体责任与能力、平衡短期收益与长期发展、促进城乡要素融合方面形成了一套制度范式,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督察组要求,要进一步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和要求,敢于触碰难点,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总结提炼试点成果,深化统筹推进三项试点工作。
    刘聪表示,将以此为契机扎实推进工作,对标找差,确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深化认识,坚决完成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破题创新,努力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上走在全国前列。对于改革试点下一步工作,刘聪指出,要强化统筹协调,扩大改革试点成效,结合实际,继续深入推进各项探索创新,总结经验,着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制度性成果,努力在中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厅有关处室,常州市局,武进区政府负责人参加督察活动。(厅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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