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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通知:优化科研管理 释放创新活力
发布时间:2018-07-27 11:07  来源:  [ ]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充分释放创新活力,大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能力。
    《通知》共提出四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逐步实行国家科技计划年度指南定期发布制度,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允许通过购买财会等专业服务,把科研人员从报表、报销等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二是完善有利于创新的评价激励制度。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对科技领域人才计划进行优化整合。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加大对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科研人员的薪酬激励,年薪所需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单独核定,在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
    三是强化科研项目绩效评价。推动项目管理从重数量、重过程向重质量、重结果转变。实行科研项目绩效分类评价。加强项目关键环节考核,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四是完善分级责任担当机制。建立单位主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为高校和科研院所分担责任机制,减少对科研活动的审计和财务检查频次。强化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主体责任,完善鼓励法人担当负责的考核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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