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泽大洋盐化有限公司顺河南芒硝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评审结果的公示
“洪泽大洋盐化有限公司顺河南芒硝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经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规发〔2017〕1号)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8日。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联系025-86599715。
附件:洪泽大洋盐化有限公司顺河南芒硝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018年1月31日 |